事件曝光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對網上曝光事件進行了徹查。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包的行為構成性侵害罪。然而,作為外國人,包違反了律師執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執業資格,還被公安部驅逐出境。
包被性侵?養女?為什麽不能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想知道為什麽包侵犯他的養女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從15,包開始?領養?名義上開始於?未成年人?韓接觸並發展為性關系。
但調查顯示,“李星星”原名韓某某,登記出生日期為2001年8月,真實出生日期為1997+00年6月。以便偽裝未成年人。她認識包的時候已經18歲了,但是包並不知道這件事。
在包眼裏,韓是壹個剛滿14歲的未成年少女。她是名義上的養父,真正的愛人。由於兩人實際上都是成年人,且是自願同居並發生性交,包很難被認定為性犯罪。
雖然包的行為很難被認定為性犯罪,但作為律師,他認為對方是未成年人,打著養父的幌子與對方發生性關系,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理應受到社會的譴責。?
包為什麽被驅逐出境?他的生意就這樣結束了?包的行為不僅受到輿論的譴責。經核實,包具有美國國籍,但我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在法律面前,包是外國人,那麽作為壹個外國人,他不僅違反了倫理,也違反了法律,所以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驅逐出境。
但至此,塵埃落定,不管誰真誰假,最後的結局都是真的。
人性的醜惡在這件事上可見壹斑。我個人認為,在這件事情上,無論是被害人還是犯罪嫌疑人,都是別有用心的,都不值得我們同情。站在社會道德制高點,以保護弱者的心態博取大眾同情的李星星是受害者還是反派?
各位朋友,妳們怎麽看待這件事?歡迎關註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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