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中國,壹切國家權力來自於人民,屬於人民。這是人民主權原則的要求,也是我國民主性的體現和合法性的基礎。中國各族人民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當家作主,行使主權權力。通過選舉人民代表,制定憲法和法律,並通過其他各種方式和手段,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中國在社會主義民主基礎上制定的憲法和法律體現了人民的利益,反映了人民的意誌。所以,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憲法和法律至上,其實就是人民利益和意誌至上,人民至上。
第二,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則
在我國,人民當家作主,主要是通過“代議制”。通過直接或間接選舉人民代表,代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憲法、法律和法規並依法監督其實施,是人民行使主權權力的有效制度安排。在立法上,全體人民壹律平等,依法平等享有國家和地方的立法權,以保證法律(廣義上包括憲法、基本法律、法規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文件)始終體現人民意誌,但在立法上不能與敵對階級、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劃等號。所以中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第三,依法行政原則
“光靠法律是不夠的。”行政權是為執行法律而設立的,其主要職能是迅速準確地執行法律所體現的人民意誌。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絕大多數(80%以上)的法律是由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的,所以法律在現實生活中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能否依法行政就顯得非常重要。
第四,司法獨立和公正原則
社會關系中的沖突和矛盾引發的糾紛,在任何現代社會都是不可避免的。法治的功能是預防和減少糾紛的發生,在糾紛發生後給予公正、高效、低成本的解決。司法權是國家用來解決糾紛的制度設計,是壹種以追求正義為價值取向的公共權力。
司法機關行使司法權的直接目的是調解糾紛,控制失控的權力,救濟被侵害的權利,恢復無序的秩序;其根本目的是維護人民的利益、黨的領導和法律秩序,確保國家的長治久安。
五、人權保護原則
* * *建設生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最終目標之壹,就是通過全人類的解放,實現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人民、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主權為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前提,憲法和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和司法獨立公正都源於這壹前提。在壹定意義上,上述四項原則可以看作是手段、過程和方法,都是為了實現人的主體價值和根本利益。在社會主義國家,人權主要是人的主觀價值和利益的合法化,是人民主權的具體化。因此,尊重和保障人權必然成為中國共產黨執政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崇高目標。
人權是* * *生產者和社會主義的旗幟。中國生產力黨自成立以來,始終以實現和保護人權為己任。黨領導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會主義新中國,實現民族解放和國家獨立,從根本上維護了人民主權,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和其他當家作主的權利。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民主,實行法治,憲法和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司法獨立公正,都是為了保障和充分實現所有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