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黨內法規建設仍然客觀存在著質量不夠高、體系老化、條塊分割、部分內容相互重疊甚至沖突的現象,特別是針對黨內法規執行不力、法規空轉的情況,迫切需要壹大批有能力、高素質的黨內法規工作者來承擔這壹重任。
加強黨內法規工作機構建設是基礎。目前,黨的各級法制機構建設還比較薄弱。從紀檢監察機關來看,壹些省級紀委是近兩年才單獨成立的。市縣兩級大多沒有單獨設立,即使單獨設立,也是分管其他業務工作。這種情況必然會制約和影響黨內法規建設的進程。為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三個轉變”的要求,抓緊建立和完善專門監管機構,著力解決隊伍力量、設施、工作開展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為落實依規治黨要求打好基礎。
完善黨內法規運行機制是保證。按照管黨治黨的要求推進黨內法規工作,必須建立科學高效的工作機制。開展“清理”工作,對現行有效的所有法律法規,包括規範性文件,都要自上而下,分層次組織實施,對過時的、重疊的、矛盾的、與上位法沖突的,要逐壹嚴格甄別,決定廢止和保留的,決定保留的要匯編成冊,作為下壹步頂層設計的依據。要進行法規集中管理,確保“項目關”,按照缺什麽補什麽的原則科學設計,做好配套完善工作;好“質量控制”,力求內容科學,程序嚴密;抓好“落實”,加強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執行中的“偏差”問題,嚴肅問責,確保按規定辦事。
提高黨的法律隊伍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尚未規範化、專業化。對此,應突出黨內法規立法、實施、監督等方面的人才培養,努力培養壹批高水平的黨內法規學者專家。壹方面,要制定長遠規劃,把壹批具有法律專業背景、受過法律專業培訓的人員充實到紀檢監察機關黨內法規工作隊伍中來,切實解決基層和欠發達地區缺乏優秀法治人才的問題;要加強司法機關之間合格幹部和人才的交流,實現優勢互補。另壹方面,要探索實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管工作職業準入制度,逐步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聘黨內法律工作者的制度,完善從政法畢業生中招聘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制度。(張繼作者單位:河北省張家口市紀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