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堅持帶頭尊法守法,真誠信仰法治。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切實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在黨的領導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牢牢把握人民在法治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帶頭實施憲法,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把加強道德修養作為堅持依法治國的思想基礎,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以自身人格魅力和道德品行引領社會風尚,培育法治文化。
3.要帶頭守法,切實依法用權。把握權力邊界,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嚴格執行界定的權力邊界;權力邊界不清的,要抓緊依法界定清楚。堅持公正用權,處理好情與法、利與法、權與法的關系,切實做到公正用權、公正處事。主動接受監督,習慣在“聚光燈”下行使權力,在“放大鏡”下工作,確保權力在陽光下規範運行。充分發揮制度的監督約束作用,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搭建平臺、立規矩,帶頭強化制度執行,主動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4、必須堅持帶頭用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善於以法治思維和決策,把合法與不合法作為決策的前置審查條件,最大限度地防止不當和錯誤決策。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發展,自覺在法治基礎上凝聚改革知識,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風險,確保改革於法有據、穩紮穩打。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手段從嚴治黨,把黨章作為管黨治黨的根本依據,與時俱進,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落實主體責任,嚴守政治規矩,不斷提高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