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構成編輯資產業務就是運用資金的業務。銀行的資產業務是利用銀行本身和借入的貨幣資金,避免虧損,爭取有利可圖的財產和貨幣債權。中國銀行的資產結構如下:
管理內容
包括銀行資產結構的調整、貸款種類的設定、貸款原則的確定、貸款和投資方式的選擇、貸款利率的制定、資產的評估、資產風險的處置、本息的回收、貸款和投資的準備和實施等等。
1929 ~ 1933世界經濟危機後,西方國家的貨幣當局和商業銀行都非常重視銀行的資產管理,政府通過立法明確規定了資產管理的內容和標準。以美國為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商業銀行貸款比例限制:a .信用貸款比例限制,對壹個客戶的信用貸款不得超過該行全部資產的0.9 ~ 1.05%;b .抵押貸款的比例限制,包括動產抵押貸款、不動產抵押貸款和證券貸款的限制;c .對附屬機構貸款的比例限制;對內部借貸的限制。
2.商業銀行貸款區域分布管理。包括優先向機構所在地提供金融服務的原則,向金融管理機構報告向該地提供的資金滿足需求的程度,聯邦金融機構應對該金融機構向其所在地提供的金融服務質量進行評價。
3.貸款業務中銀行與客戶關系的管理:a .貸款合同的管理,如信用貸款合同(包括信用貸款原則、信用貸款條件、財務公開制度的違約條款)、抵押貸款合同(包括抵押貸款抵押物選擇、抵押貸款條件、財務公開制度、抵押權益);b .維護借貸雙方權益的其他法律規定,如財務和業務信息必須真實的原則、公平分配貸款不得歧視的原則、禁止向客戶提出不合理的信貸條件的原則等。
4.商業銀行其他資產業務管理包括對商業銀行投資活動、承兌業務、信用證業務和信托業務的管理。
5.商業銀行註冊和註冊資本管理及分支機構設立。特別是對商業銀行資產的數量和質量,根據風險類別和風險水平,由法律規定考核比例或期限標準。
管理原則
1979之前,我國銀行資產業務比較單壹,主要包括各種貸款和黃金外匯儲備。因此,資產管理主要是貸款管理,包括銀行信貸、財政資金、企業資金的綜合平衡管理和銀行自身資產業務管理兩個層面。
信貸資金的綜合平衡管理主要是正確處理信貸資金與財政資金的協調關系。我國絕大多數工商企業是國有企業,國家財政和銀行分別為企業提供資金。銀行貸款的增減和投資方向與財政資金的安排和分配密切相關。銀行信貸資金管理的首要任務是促進財政信貸資金的協調,避免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流動資金與固定資金的相互擠占和挪用。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國家在國家資金總量管理中,確定了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分別管理、分別使用、綜合平衡的原則,規定固定資金歸財政,流動資金歸銀行。企業限額以內的流動資金由財政撥付,超過限額的流動資金由銀行貸款;後來發展到無償資金歸財政,有償資金歸銀行;長期資金歸財政,短期資金歸銀行等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