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審計原則,依法審計是審計監督的壹項基本原則,要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開展各項審計活動。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活動所依據的法律主要有三類:壹是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與審計監督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主要規定審計機關的職責、權限和審計程序;二是有關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主要規定對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和評價的依據,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和處罰的條件,以及處理和處罰的種類和幅度;三是解決審計爭議,確定審計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的法律法規,如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條例等。
2.審計機關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在法定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力。同時,法律明確劃分了各級審計機關之間的審計管轄範圍,審計機關只能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開展審計活動。除在法定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力外,審計機關不得違反法律規定隨意委托他人履行職責。
3.審計機關必須按照法定權限實施具體審計行為。妳知道,我國審計法明確規定了審計機關的職權,特別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信息權、檢查權、處置處罰權。在審計過程中,審計機關的具體行為還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並符合法定權限要求。
4.審計機關的審計活動必須遵守法定審計程序原則,審計機關必須按照法律確定的步驟、時間和形式要求開展審計活動。如果審計提前3天進行,應在審計通知書中送達被審計單位;審計組按照法定方法調查取證;審計組實施審計後應當寫出審計報告,並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反映審計結果,交付被審計單位。
5.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違反法律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違法進行審計活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