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家庭享受的政策是,配偶符合農村五保戶條件,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義務人無贍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可以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但是妳需要根據妳的具體家庭情況來判斷,咨詢相關的社保和民政部門。
規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應當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鎮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以申請人申請前1個月核定的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數確定;農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申請人提出申請前12個月的家庭月平均收入(不含直接生產經營費用)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數確定。
遺屬生活補助的原則:
1,堅持本土化原則。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不再由醫院另行制定,而是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執行。
2.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壹般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發放,但對因保護、搶救國家財產或者抗擊敵人犧牲的,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適當提高。
3.嚴格制度,強化管理。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作,加強制度管理,根據當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及時調整補助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五保供養條例
第七條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年齡小或精神殘疾不能表達意願的,由村民小組或其他村民代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在村內公布;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意見及有關材料提交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意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將審核意見及相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準的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人的家庭狀況和經濟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進行復查。申請人、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配合和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