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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特警打人的問題到底怎麽解決

從汝州何浩平打人事件(特警)可以看出很多問題:1。何浩平平等打人時沒有穿警服,只能算普通民事糾紛,普通治安事件;當時參與的雙方都可以。如果當時酒店的人打了何浩平,那只能說是他個人打的,不能說他是特警,因為他的個人行為不能代表汝州特警隊。2.派出所在現場接案的時候,現場的警察是在代表國家執行公務,不應該讓何浩平再打人了。那是派出所民警的不作為,要追究民警的責任。何浩平無視派出所的存在,繼續犯罪,應當加重處罰。3.何浩平知錯不改,沒有主動向老人道歉並負責醫藥費,向組織作出檢討;而是試圖逃避責任,這反映了他的性格問題。這樣的人真的不能加入警隊。而且在個人吃飯糾紛中暴露特警的身份,說明他是警隊的敗類,應該清理。4.何浩平從派出所跑了。他傷害的是別人和自己,而不是壹個人。他讓他的大隊長吃了苦頭,他也讓派出所吃了苦頭,他自己還得把罪加壹等。如果他當時主動認錯,主動賠償,態度好,也許這個案子早就輕判了。如果這個案子現在被媒體播出,被省裏領導知道了,他被嚴厲處理,自己也要遭殃。5.從視頻來看,特警大隊大隊長和派出所教導員在接受采訪時對此事並不認真,不配做人民警察。就看他們的上級怎麽處理隊長和教官了。如果他們的上級不負責任,汝州市就沒有希望了。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6.受害者家屬能輕易拿到何浩平的電話記錄,這不是壹個小問題。個人隱私壹直受國家法律保護,電信局也有規定,沒有身份證不能調電話記錄,即使是配偶。這說明汝州人的法律意識到哪裏去了,應該嚴查嚴懲;其實這件事的影響比特警打人更嚴重,對社會的威脅更大。汝州每個人都擔心自己的隱私隨時會被發現,說不定哪個政府領導的電話和隱私隨時會被泄露。我們在等待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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