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並承擔壹定的行政責任。壹般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侮辱他人的行為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壹般判處拘役、管制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辱罵他人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具體如下: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虐待不屬於尋釁滋事罪的行為,因此虐待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2.但是侮辱他人可能構成侮辱罪和誹謗罪。
第二,侮辱他人可以報警。詳情如下:
1,被他人公然侮辱時,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2.如果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影響,受害人可以報警。
總之,任何人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如果辱罵的內容是虛構的,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可以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侮辱他人要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壹)可能構成侮辱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但需要註意的是,壹般的辱罵行為侵害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如手段惡劣,侮辱後果嚴重(如被害人不堪屈辱而自殺,因屈辱而精神失常),多次侮辱的,構成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惡意虐待他人犯了什麽罪?
要看具體情況。壹般的辱罵行為只是侵害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不構成犯罪。但如果侮辱手段惡劣,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如被害人不堪忍受被侮辱而自殺,被害人因被侮辱而精神失常等)。),或者多次實施侮辱行為,構成侮辱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