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公民“都有親自或通過其代表參與法律制定的權利”;
2.“法律對所有人都是壹樣的,不管是保護還是懲罰”;
3.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擔任所有的官職、公職和職位,除了德行和才能的差別,不可能有其他的差別。
擴展數據:
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
在闡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之前,決定明確指出:“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
這種強調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兩個科學內涵:壹是指法律的實質內容符合平等原則;二是指執法程序和結果的公平公正。如果法律的內容違背了平等原則,那麽即使公正地實施,結果也不會是平等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是資產階級在反封建鬥爭中首先提出來的。眾所周知,封建法律公開維護等級和特權,不僅使地主官僚根據土地的多少、官職的大小、爵位的高低而享有不同的封建特權,而且使地主官僚、皇族和親屬超脫於法律的約束之外,君主作為封建社會的最高統治者,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
在反對封建專制的鬥爭中,資產階級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要求取消壹切等級和地位特權,應該說是壹個很大的進步,對推翻封建專制起了重要作用。資產階級革命成功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確立為資產階級民主制度和法制的重要原則,並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這壹規定壹般見於各個資產階級國家的憲法或憲法性文件中。
但是,由於資產階級的統治是建立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基礎上的,其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建立在財產占有的不平等基礎上的,它所強調的法律平等掩蓋了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所具有的事實上的不平等。
總之,在資產階級統治的資本主義國家,廣大勞動人民是不可能真正享有和資產階級同等的權利的。所以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無法真正實現的。正如馬克思指出的,資產階級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則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社會主義社會的建立開辟了人類歷史的新紀元。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社會主義社會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第壹階段。
在這壹階段,國家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按勞分配制度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和兩極分化,最終實現* * *富裕,從而為實現* * *生產主義創造條件。
這意味著,在社會主義國家,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和各種制度的不斷完善,經濟剝削終將被消滅,壹切不平等、不公正的制度和體制必然被消滅,全體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從而最終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因此,社會主義本質上體現了正義和平等的要求,平等是社會主義的應有之義。
社會主義法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立法機關或國家機關制定的、由國家政權保障的各種行為規則的總和,反映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誌,其根本目的是創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全體人民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平等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平等享有各項權益。因此,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