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弱電工程施工安全規範是什麽?

弱電工程施工安全規範是什麽?

1項目的施工設計完全按照國家法律制定的建築安全法規和技術規範,確保項目施工安全。

在工程建設中,公司始終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壹”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措施。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加強勞動保護,防止重傷和死亡。為實現工程目標,在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基礎上,我們將全面落實我單位下達的各項指標。因此,在施工中應實施以下安全措施:

2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三同時”制度和“四項原則”。

1),建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項目經理責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預防危險和火災等措施:如高空作業安全帶、電焊工防火設備、各工種勞動保護用品等。帶著第壹批材料到達施工現場;甲方有條件的,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4)如果施工現場可能對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工作環境造成損害,建設單位建議甲方配合采取安全措施。

5)業主應向施工單位提供與施工現場有關的地下管線資料,施工企業應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6)遵守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采取措施控制和治理施工現場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和噪聲、振動的汙染和危害。

3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

1),需要臨時占用規劃審批範圍外的場地;

2)、可能損壞道路、管道、電力、郵電等公共設施;

(三)需要臨時停電、停水或者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管理,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依法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1),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每周進行安全學習總結,加強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施工過程中,領導和操作人員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操作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操作程序和條件提出改進建議,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經營者有權對危害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工人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4)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工程,業主應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不得開工。

5)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我單位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把安全生產作為生產管理者的首要責任,並高度重視。

7)、設備人員進場後,首先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制度、設備和工具維護保養制度。

8)、現場配備專職安全員,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現場所有員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9)、各種機械操作和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違章操作。施工危險區域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

  • 上一篇:如何申請電子版學歷認證報告
  • 下一篇:山東證券公司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