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周劍制,有長短輕重三種,分別由上士、軍士、下士佩戴,稱為上制、中制、下制。其中上制劍長約3尺,故劍也有“三尺”之別稱。《漢高帝紀》:“吾以布衣舉三尺,取天下”;杜甫《重敘昭陵》:“風雲三尺劍,國為壹服”;洪秀全《劍詩》:“執三尺定山河”。因劍身凝結如秋水,有的稱之為“三尺水”,如李賀《正字劍歌春訪》:“祖盒三尺水,曾入武潭屠龍。“其他劍別稱龍泉、青蛇、鐵蛇、楚鐵、蓮花等。
2.指的是法律。在古代,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所以法律簡稱“三尺法”或“三尺法”。
臧使枉三尺報仇。——高銘齊《書伯雞事》或:“此弄臣,何以堪?”龔汾曰:‘知其三尺,不知其為弄臣’!”——黃明道州《節日圖冊·袁公傳》
3.指人本人。
人生三尺,秀才。
4.導遊音樂的法規和標準。
沈京的《曲譜》,曾被詞人奉為律令,如今成為南音傳奇作家和戲曲藝人的必讀之作,為明清傳奇創作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它出版之初,在壹套系統規範的樂譜面前,幾乎所有的作曲家都認為它的出版恰逢其時,因為它“構思巧妙,為聲教作出了貢獻”,“寧調而不散”,“改之而不廣教,不可不改”,能以中原韻映南北,能為江南呼壹口氣。沈說,明代以來的傳奇音樂是“千變萬化,藏字不超過三尺”。“三尺”在古代是“法”的同義詞,指導著音樂的規約和尺度。毫無疑問,沈子晉所說的無人能超越沈京的“三尺法”,是對沈京曲譜最現實的肯定。
沈京的“樂譜”仍然是衡量傳奇劇本合法與否的標準。自從擁有了這種“三尺法”之後,萬歷年間的劇作家和音樂理論家們就壹直在討論音律問題。王驥德對祁彪佳《曲律》中的蔔、和《元善堂曲品》中的王廷訥的評論,主要依據沈京《曲譜》。徐復祚的《曲論》批評袁玉齡的《西樓記》:“音韻宮商,本來面目,不知是什麽。”也是基於這種“三尺法”。他還深有感觸地說,沈京的《南曲全譜》和《知樂之度》:“定下是非,讓世人遵循,鏟去俗師之腔,讓作曲者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麽。皎然的林茨指的是南車,我輩追隨,卻不會失隊之耳。”
5.度量衡
3英尺= 1米
支持長度、面積、體積、質量、溫度、壓力、功率、功、能量和熱量單位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