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因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被判處無期徒刑。就在大家都以為這個讓人壹提就咬牙切齒的“毒梟”會穿破監獄的時候,她卻因為在獄中的良好表現,三次減刑,從無期徒刑減為16年有期徒刑。
2008年,甘肅十幾個孩子生病的新聞被多家媒體報道。這壹消息仿佛點燃了某種不為人知的火藥,同樣的兒童案件在全國蔓延爆炸,讓人恐慌了壹段時間。
事件壹步步發酵,人們在恐慌中逐漸發現了疾病的癥狀。首批患病兒童大多來自甘肅農村,經濟條件較差,他們都有壹個相似的特點——壹直在喝壹種三鹿集團生產的“三鹿奶粉”。
“是奶粉的問題。”之後,三鹿集團的奶粉樣本被送往專業機構進行檢測,官方也在後來取樣的奶粉樣本中發現了蛛絲馬跡。在檢查中,三鹿集團被發現含有大量超標的三聚氰胺。
在眾多患病兒童家庭的曝光下,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最終鋃鐺入獄,以造假罪被判無期徒刑。
2011 11因在獄中表現突出,田文華無期徒刑被河北高院減刑為19。之後的2014年和2016年,她的刑期因表現良好分別減少了1年9個月和1年6個月。
從2008年到2022年,田文華已經在監獄度過了14年,她的監獄生涯即將結束。我們曾經說的“壞人”也將回歸大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六條規定“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營養要求,並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第七條規定“嬰幼兒主輔食品必須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營養衛生標準。(4)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接觸人群的食品、原料和成品的交叉汙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和不潔物質;”
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
(二)含有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添加非食品用化學品或者將非食品當食品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