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胞胎開放開始於5月31,20265438。有關部門召開會議指出,進壹步優化生育政策,落實壹對夫婦可生育三個孩子的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和優生優育。壹對夫婦可以生三個孩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壹個孩子。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應當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壹致的,適用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按照規定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推行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組織有益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育兒假。
二、生三胞胎有什麽配套措施?
1,落實獎勵措施,對於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有兩個女兒的,在普遍二孩政策調整前,要繼續執行現有的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2、完善生育制度,做好產假和保險制度。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在懷孕、生育女職工暫時停止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國家或社會給予生育職工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3.幫扶保障,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體系,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工作機制,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
4.保護婦女合法權益,企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女性等。,會帶來成本,包括懷孕、分娩、育兒期間的壹系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