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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補充,高中生是否可以向學校借讀。

北京市教委近日對去年新頒布的《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籍管理辦法》進行了補充,明確由學校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外地高中生借讀。去年5月,市教委頒布了新修訂的《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了1990制定的舊辦法。新《辦法》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凡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京工作或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只要出具暫住證和戶口簿,經暫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確認後,可出具在京借書證明,即可就近聯系中小學借書,不繳納借書費。同時還規定,學校應當為借讀學生建立學籍,在參加學校活動和社團組織以及受到獎懲等方面與本市學生同等對待。這些學生包括:在北京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在公立學校借讀的非本地學生,以及在政府批準的農民工子女學校就讀的學生。由於《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僅限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管理,不涉及高中階段,市教委近日發布通知解釋,本市高中階段學生接受外省市學生申請,學校將根據本市相關班級規模規定和學生實際水平決定是否接收。按照規定,本市學生的轉學、借讀壹般應在開學前後壹周辦理。市教委還詳細解釋了轉學流程:學生符合轉學條件並申請轉學的,轉學學校在確認相關證明材料後,從學校CMIS系統打印轉學聯系單。學生憑聯系單與擬轉學學校聯系,經轉學學校審核簽字後返回轉學學校確認。轉學學校收到轉學學校的確認和錄取信息後,在CMIS系統中對學生進行預處理,處理後的相關數據(學生身份、姓名、轉出學校、轉出學校信息等)均自動上報至市、區級電子學籍業務管理系統。轉出學校應當及時向區縣教委學籍管理部門報告學生轉學情況。三個工作日內,區縣教委學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視為默認同意轉學。轉學預處理信息將自動返回轉學學校,轉學學校可在電子學籍中繼續辦理後續轉學手續。轉出學校在CMIS系統做正式的轉學處理。學生憑學生證、轉學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校報轉學,刷卡進入學校。刷卡時會自動核對轉入學校的名稱,符合要求後才能建立電子學籍檔案。刷卡入學後,根據學生卡中的學生證號,從市、區兩級電子學籍業務管理系統自動獲取學生的歷史電子學籍數據。學生完整的電子學籍檔案(含歷史資料)轉入學校後,只能更正基本信息,不能更改歷史記錄中的成績和評語。(編輯:盧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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