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農業、農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海關應當加強病蟲害監測檢疫,及時通報相關信息,依法采取措施做好防治工作,防止病蟲害入侵和傳播。
經省級農業農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植物檢疫對象的,應當依法劃定疫區、保護區,采取封鎖、消除等措施,防止植物檢疫對象傳出和傳入。對可能造成疫情擴散的染疫植物要及時清除。
2.為了保護秦嶺生態環境,維護秦嶺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規範秦嶺資源開發利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4.開發利用山地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3.本條例適用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內的植被、水資源、生物多樣性保護、開發建設等活動。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東、西以省界為界,北、南以秦嶺坡底為界。具體範圍由秦嶺所在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堅持全面規劃、保護優先、科學利用、嚴格管理的原則。
法律依據:
第三十條陜西省農業、農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外來物種入侵對秦嶺生態環境影響的風險預案,報省人民政府備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農業、農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海關應當加強病蟲害監測檢疫,及時通報相關信息,依法采取措施做好防治工作,防止病蟲害入侵和傳播。
經省級農業農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植物檢疫對象的,應當依法劃定疫區、保護區,采取封鎖、消除等措施,防止植物檢疫對象傳出和傳入。對可能造成疫情擴散的染疫植物要及時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