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刑法第302條規定了侮辱屍體罪。如果有證據,可以要求法律制裁。
2.《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至於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除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犯侮辱罪的,只對告訴他的人進行處理。因此,人民法院可以提起自訴,要求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侮辱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是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公開貶低他人人格和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高銘暄)。按照中國的習俗,先人的墳墓、遺體、骨灰、遺物歷來是很受尊重的,後人也非常重視先人墳墓的完整性。根據中國的古老習俗,子孫後代應該在每個特定的節日祭奠祖先的墳墓。中國人對祖先的精神有著特殊的感情,任何對祖先名譽和尊嚴的損害都會被視為羞辱,會在感情上受到嚴重傷害。他的行為明顯屬於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構成侮辱罪。
3.就民事違法性而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三款明確規定,非法使用、損毀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骸骨,違背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的。
4.但值得討論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自然人死亡後,其近親屬可以在其遺體受到侵害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第五條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以上只是理論上的,現實中還有取證、法官自由裁量權、執行問題,不可能都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