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號和商標經常出現在同壹種商品上,而企業商號有時可以成為商標,或者是壹個組成部分或相同的內容。商標主要用於區分商品或服務,代表商品的信譽。它們必須與它們所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務相聯系。它們屬於知識產權的範疇,受專門的商標法保護。
二、分析細節
盡管商品名稱和商標有上述聯系和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
1,成分不壹樣。企業名稱壹般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的特點和性質組成。商標只能由區別於他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顯著部分組成;
2,角色不同。商事名稱用於區分不同的商事主體,商標用於區分不同的商品;
3.不同的表現形式。企業名稱只能以文字的形式存在,而商標可以用文字、圖形、數字、字母、顏色及其組合的形式表示;
4.專有權的範圍不同。商業名稱的空間效力僅限於核準機關的管轄範圍,而商標專用權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5.功能不同。商標區分產品或服務的來源,而企業名稱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壹個企業可以有多個商標,但商業名稱只能有壹個;
6.調整的法律依據不同。只要不違反《商標法》禁止的條款,不侵犯商標專用權和他人的其他在先權利,商標可以不經註冊使用。企業名稱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後方可使用;
7.壹個商事主體只能有壹個商號,但可以有多個商標;
8.商事主體可以沒有商標,但必須有商事名稱;
9.商標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或者允許他人使用。
三、企業名稱
印象最深的企業名稱就是字號,點創就是字號。由於字號具有顯著性特征,投資者在設立企業時應重點選擇字號,登記機關在審查企業名稱時也應重點關註字號。在選擇字體大小時,投資者應該突出它的獨特性。如果用壹些缺乏顯著性的常用詞作為字號,比如“熊貓”、“東方”,就很難讓這些字號為大眾所熟知,成為企業的顯著標誌。比如熊貓電子和熊貓洗衣粉,在市場上都很有知名度,但很難想象“熊貓”二字是指上述產品和生產這些產品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