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票據法》的相關規定,商業承兌匯票因到期拒絕付款被起訴的期限為自拒絕承兌或者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只要存在商業匯票逾期付款的情況,都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起訴。
逾期商業票的起訴流程包括:
1.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首先要確定的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可以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撰寫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知道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起訴狀中註明,並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和原住所地;
(2)訴訟請求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果是給付,應當寫明種類和數量;如果是支付行為,應說明為什麽做或不做;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的證據和支持;
(4)簽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並簽署時間。
3、整理證據,商業票據逾期起訴所需的證據有:
(1)原告營業執照,用以證明原告的主體資格;
(2)編號為XXX的匯票證明原告是涉案匯票的合法持有人。所涉及票據的絕對事項完整,背書連續,票據合法有效;
(3)拒付理由,用以證明原告的付款請求在票據到期後被拒絕,如中國XX銀行XX支行出具的拒付證明;
(4)票據追索權函、快遞單據,用以證明原告向被告發出追索權函,書面告知被告票據被拒絕的理由,行使票據追索權;
(5)欠款利息清單,用以證明被告欠款利息的計算方法。
4.立案,也就是向管轄地法院遞交起訴狀,提供證據。
5.繳費: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繳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待判決開庭、立案後,由法院安排開庭時間,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
7.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生效後,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未給妳全部款項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票據法》第十七條
在下列期限內未行使的,票據權利消滅:
(壹)持票人對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匯票到期日起兩年。見票即付的匯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兩年內有效;
(二)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三)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拒絕承兌或者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四)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清算日或者被起訴日起三個月。
票據的出票日期和到期日由票據當事人依法確定。
第七十條
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可以請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
(1)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
(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從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結算日止計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關拒簽證明和簽發通知書的費用。
被追索人清償債務時,持票人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並出具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