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賣家發錯貨是否有賠償要看具體情況: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2.如果賣家發錯貨,買家可以申請全額退款;
3.買家也可以和商家協商換貨,換貨途中的快遞費用由賣家承擔;
4.如果協商不成商家拒絕退款,可以向淘寶客服投訴,客服會介入強制商家賠償違約金;
5.如果商家故意發錯貨,構成欺詐,當事人可以獲得懲罰性賠償,商家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遭受的損失。增加賠償的數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數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6.經營者未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壹、賣家發錯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拒簽。向商家客服說明拒簽原因,協商要求賠償;
2.申請退貨,可以要求商家退貨,要求商家退款。
二、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費者定制;
2.新鮮易腐;
3.消費者在線下載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碼產品;
4.投遞報紙和期刊。
總之,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並且消費者有權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實行懲罰性賠償的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