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如果對方違約,妳可以依據合同主張違約責任。需要收集對方違約的事實和損失的證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回租也叫售後包租和售後租回。在這種銷售模式下,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為了促進銷售,在銷售其建設的房地產時與購房者約定,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銷售後的壹定時間內作為代理出租,出租期間的租金沖抵部分售價或支付壹定的租金回報。如果低於房貸月供,差額由消費者補足。商鋪簽訂抵租租賃合同時,需要註意的是,承租人需要了解出租人和租賃物的基本信息,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十年後店家不退租金。處理方法如下:
1.雙方可以進行私下協調;
2、如果協調不成,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工商、房產部門投訴;
3.可以去當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返本或變相返本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30000元至65438元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的銷售條件銷售商品房的;
(二)商品房銷售前未將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說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部門備案的;
(三)退回原銷售或變相退回原銷售的商品房;
(四)以售後包租或變相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出售商品房;
(六)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預付款性質的費用;
(七)未按照規定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
(八)委托無資質的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