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也可以理解為不偏不倚,執法嚴格。
作為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的思想核心,或者說他的信仰,就是法。而規律的核心就是準則,扯壹個規律,就是鐵律,就是高壓線,所謂:
所以,生在這個世界上,散在這個國家的人,壹刻也不要忘記法律。破黨約,省言,法治。如果妳讓壹個官員違法,妳就不能當漢奸。如果人民不能有效地戰鬥,他們就不能作弊。夫以法治,數人不能互利;讒言者不應互相傷害。民間名聲無用,互管為惡;見讒言無傷大雅,恨對方無傷大雅。愛老公的不算好,恨別人的不算害人,愛憎分明的才是正確的,最大限度的對待。所以大臣說:治國就是法治——尚軍之書——慎法。
要想治理國家,就要遵紀守法。這是商鞅思想的核心。
商鞅之所以遷都木立信,無非是為了向所有的人表明法律的嚴肅性和不可侵犯性。
事實上,要想了解商鞅,就必須比較《史記-列傳八》和《尚軍疏》,這樣才能對商鞅的思想和行動有壹個清晰的認識。
商鞅作為法家、技術、法家三大學派中的法家代表,非常重視法律條文的嚴肅性。法律的特點是不靈活,不死板。所謂國法無情,就是這個意思。
而太史公這樣說,當然也有他的道理:尚軍,其人才是卑鄙的。跡其欲以帝之術盡孝,持浮說,非其質。
太史公本質上更像壹個儒生,雖然有時候行為舉止像個道士。然而,在漢武帝獨尊儒術之前,中國歷史上的知識分子大多統治著百家爭鳴。其中的優秀人物會借鑒百家,自我總結升華,形成自己的家庭。老子、孔子、莊子、楊朱等。太史公本人就是壹個受百家影響但更接近儒家的學者和大天才。
《晉書·實錄十》中有“禮為經變”之說。作為儒家信條,這大概是太史公對商鞅作出“中庸之才”評價的出發點。
這句話,所謂禮有所變,真的是害人不淺。所謂禮,不僅僅是客套。在中國古代,它實際上代表了整個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經典是規律;變化就是靈活;對,這裏不是權力、權力的意思,這裏是權宜、權變的意思,其實和變化、靈活有相通之處。
其實說白了,所謂法律可以變通,可以根據人情禮儀采取權宜之計。這是中國人治和腐敗的根源。所謂法就是橡皮筋,有彈性,密,輕,少,而商鞅恰恰不是那個有彈性的人。
懲罰兒子和女神,欺負魏將軍,不學趙亮的話,足以發明尚軍的小恩小惠。
宮子謙是誰?秦孝公的親哥哥。魏,商鞅的老上司、老朋友;趙亮是商鞅為數不多的好友之壹,秦國宗室。商鞅壹點面子都沒有。罰他就殺他,能欺負就欺負。壹切以是否對國家有利,不違反法律為前提。這麽刻薄忘恩負義是好事。
其實,商鞅在被車劈開之前,才是真正修行“法”的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