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經營中的主要風險,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違約風險。是指貸款人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時還款,導致銀行自身利益受損;
2.市場風險:商業銀行需要承擔的市場風險主要取決於商品市場或貨幣市場的波動,具體指商業銀行投資或買賣不動產時,市場上的價格波動造成的利益損失;
3.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主要是指商業銀行自身擁有的流動性資金不能滿足用戶到期支付的需求,導致銀行喪失清償能力;
4.操作風險:操作風險主要是指由於銀行內部人員操作不當而使銀行遭受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5.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主要指銀行因與用戶或組織單位發生法律糾紛而進行的壹定的經濟補償,是銀行資產流失的原因之壹;
6.國別風險:國別風險主要取決於銀行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形勢。如果由於某種原因,這個國家的人民無力償還在銀行的債務,在壹定程度上會造成銀行資產的直接損失;
7.聲譽風險:聲譽風險主要指商業銀行的壹些負面外部評價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8.戰略風險:對於商業銀行來說,對未來的戰略規劃是影響其經濟效益的重要因素。如果商業銀行未來的戰略影響到未來整體的發展方向,對銀行本身是不利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規範商業銀行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的企業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