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山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
壹是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社區矯正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全面貫徹落實社區矯正法和實施辦法,堅持黨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絕對領導,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社區矯正委員會和社區矯正機構,明確社區矯正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各級社區矯正機構的功能定位,對建立日常聯系機制、信息共享機制、應急機制、監督保障機制等作出具體規定,努力構建緊密配合、無縫銜接,等等。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填補社區矯正制度空白。立足山西社區矯正實際,圍繞實踐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明確了各級社區矯正機構的職責和可以委托司法所辦理的事項,對社區矯正調查評估中的銜接配合、居住地確定、監督管理中的分類管理、外出申請和異地就學共管等內容, 對教育救助中的公益活動組織、個別教育、心理咨詢、社會救助等進行了規範和細化,提出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特別是對申請外出目的地社區矯正機構的協助管理。
三是突出創新,以制度的形式固化有效經驗。《實施細則》固化了社區矯正中心近年來在山西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的經驗,充分發揮了社區矯正中心在落實教育救助責任中的作用,明確了社區矯正機構可以依托社區矯正中心履行社區矯正教育救助職責,同時解決了社區矯正機構人員不足的問題。創新監督管理措施,對社區矯正對象在執行地以外就學的管理作出具體規定,明確監督社區矯正對象定期跨市縣活動的管理辦法,由就學地社區矯正機構協助管理。
第四,加強監督和保障,確保社區矯正依法規範運行。將監督保障列為專章,特別是細化了人民檢察院對社區矯正的法律監督,詳細列舉了10項監督內容,突出了關鍵環節和重要節點的監督。建立省市社區矯正工作督導機制,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列出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依法公正廉潔履職的要求。同時,對社區矯正的定期分析研判、重大事項報告、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送達法律文書等作出具體規定。
五是全面推進銜接合作,制定細化流程措施。實施細則全面貫徹社區矯正法和實施辦法,嚴格遵循社區矯正工作流程要求,以章的形式確定框架,增加了考察、評估、監督、保障兩章,更具操作性和實用性。此外,《實施細則》重點對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管理機關等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流程,以及司法行政機關內部各級社區矯正機構工作流程等事項進行了詳細規定。將制定相關專項配套制度作進壹步具體規定,逐步形成完整的山西社區矯正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