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屬於長三角生態綠色壹體化發展示範區。自2020年10月20日起,示範區(上海、蘇州、嘉興)內有穩定就業且符合購房條件的職工,可在就業地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其中,在上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在示範區貸款購房,最高額度50萬元;在嘉興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在示範區貸款購房,最高額度30萬元。
使用公積金買房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繳存公積金滿壹年:需要繳存公積金滿壹年,才能申請提取。
2.公積金賬戶有余額:使用公積金購買房產,要求公積金賬戶有足夠余額,可按當地規定提取;
3.房產資格:購買的房產需要符合當地公積金政策規定的條件。比如有的城市公積金只能用來買自住的房子,房子的面積、價格、購買時間都有相應的規定;
4.良好的個人信用:如果需要貸款購買房產,需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貸款額度和期限也要符合當地的政策法規。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公積金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要求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法規來確定。在購買房產前,最好向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或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相關政策和要求,確保符合條件,購房能夠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