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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務員考試《政法(基層人民警察)》專業科目考試內容

政法(基層人民警察)考試內容包括職業素養(該部分主要衡量考生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紀律的認知水平)、基礎知識(該部分主要衡量考生對相關法律和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基本能力(該部分主要衡量考生在相關執法服務活動中對案件的正確觀察、判斷和分析能力(。詳情如下:

第壹部分職業素養

該部分主要測試考生的政治素質和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紀律的認知水平。

1.政治素質:政治立場和忠誠度,政治敏銳性和辨別力。

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人民警察職業道德、人民警察職業紀律。

第二部分基礎知識

該部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對相關法律和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1.法律基礎知識和執法基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基礎知識、民法基礎知識、人民警察法基礎知識、行政執法基礎知識、刑事執法基礎知識。

2.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基礎知識: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職能、權力和組織管理,公安機關的根本方針、路線、方針、政策,公安歷史沿革,公安隊伍建設,公安執法監督。

3.監獄、戒毒機構人民警察基礎知識:監獄、戒毒機構的性質、任務、職能、權力和組織管理,監獄、戒毒工作的原則、路線、方針和歷史沿革,監獄法、禁毒法、戒毒條例,司法行政警察隊伍建設。

第三部分基本能力

該部分主要測試申請人在相關執法服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件(事件)、嚴格遵守法律、規範執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1.群眾工作能力:宣傳教育、溝通協調、組織動員、服務群眾。

2.行政管理能力:調查研究、爭議解決、風險識別和風險防範。

3.信息工作能力:信息收集、信用分析、信息應用。

4.實際工作能力:巡邏、接處警、安檢、安保。

5.應急處理能力:事故發生後判斷情況、報告信息、合理處置和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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