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合同糾紛: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因金融產品和服務產生的合同糾紛,如借款合同、信用卡合同、保險合同等。
2.金融投資糾紛: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與金融投資相關的糾紛,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基金投資、證券投資等。
3.金融市場違法行為糾紛: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金融市場違法行為糾紛,包括市場操縱、內幕交易、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引發的糾紛。
4.金融監管糾紛: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金融監管機構與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因金融監管問題產生的糾紛。
5.金融犯罪: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金融犯罪,包括金融詐騙、洗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行為。
需要註意的是,上海金融法院的受案範圍可能會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而有所調整,因此具體的受案範圍需要參考最新的相關法律法規。另外,對於壹些特殊案件,可能需要上海金融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受理。
上海金融法院作為專門負責審理金融糾紛的法院,其受理範圍涵蓋了廣泛的金融糾紛類型。這些案件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借貸糾紛、金融產品合同糾紛、證券交易糾紛、保險合同糾紛、金融詐騙糾紛、金融投資糾紛等。上海作為中國的金融中心,金融機構和市場眾多,金融糾紛層出不窮。上海金融法院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依法審理各類金融糾紛,保障金融市場正常運行,維護金融秩序,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修訂);
第二章受理範圍第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壹)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二)行政機關制定和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法規、規章或者決定、命令;(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的決定;(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