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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區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的地址和電話

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電話:57716528

地址:樂都西路867-871號2號樓2樓

辦公時間:

周壹至周五:8: 30-11: 30,13: 00-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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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程序

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請求仲裁的壹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申請仲裁期限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訴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請人的情況;上訴請求和事實依據;委托代理人的資格和代理權限;譴責的日期等。

審查和驗收

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收到仲裁申請後,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申訴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於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是否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勞動爭議是否屬於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範圍;投訴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符合要求;上訴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規定等。投訴材料不齊全或者相關信息不清楚的,應當告知投訴人補充。

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應填寫《立案審批表》,仲裁委員會或其辦公室負責人應在7日內審批並作出決定。決定立案的,應當在決定作出之日內通知申訴人,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申訴人,並告知其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和證據。決定不予立案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投訴人。

參考資料:

勞動仲裁程序-百度百科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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