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有哪些法律風險?
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有:
1.違規風險,如上市公司違法擅自改變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違約風險。上市公司與其他組織進行經濟往來,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其他不當行為導致的風險。
二。上市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壹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權將其股票上市交易,其他公司包括有限公司都無權公開發行股票並將其股票上市交易。同時,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並不是全部上市交易,只有壹部分可以上市交易。所以上市公司壹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不壹定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定組成部分。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其股票經依法批準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經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批準。
由於上市公司的社會公眾股東多,法律更關註他們的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證券法》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出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後公開發行,然後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三)上市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的設立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只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相關法律風險是可以規避的。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可以咨詢律師從法律上界定,也可以簽訂法律服務合同,規避違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