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計合同是承諾合同嗎?
設計合同是雙方因技術需要,就設計對象和設計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所簽訂的合同。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設計合同屬於允諾合同的範疇。
第二,允諾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區別
約定合同與實際合同的區別不在於壹方是否應當交付標的物。事實上,允諾合同和實際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它們成立和生效的時間不同。當雙方同意(即達成協議)時,合同成立;但實際合同只有在當事人達成協議、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後才能成立。約定合同和實際合同的確定通常應依據法律規定和交易情況。比如按照傳統民法的買賣租賃、雇傭合同、委托等。屬於非契約性合同。租賃、儲存、運輸等的使用。是實踐合同,質押合同及其存款合同也是如此。然而,這種分類並不是絕對的。比如運輸合同並不都是實踐合同,有些是不履行合同。
1,不同的構成要件
受領合同以約定為基礎,實踐合同以約定和交付標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給付義務為基礎。
2.不同的責任
在約定合同中,支付交付標的物或者完成其他支付是當事人的義務,違反這壹義務將導致違約責任。在實際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給付,不是當事人的給付義務,而是合同義務在先,違反不產生違約責任,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不承諾合同是指當事人壹方表示意思表示壹旦對方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即“壹諾千金”的合同。特點是合同在雙方同意時成立。
實踐合同是指當事人對自己的意思表示不壹致就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除了雙方的約定外,還必須有壹方實際交付標的物,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執業合同必須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如定金合同、托管合同等。
約定合同與實際合同的區別不在於壹方是否應當交付標的物,而在於它們成立的時間不同。失敗的合同在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壹致時成立,即達成協議時成立;只有在當事人達成協議,標的物已經交付的情況下,實際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簡要總結:
設計合同屬於哪種合同?設計合同是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就工程設計簽訂的合同。建設項目由幾個設計單位設計的,建設單位應當與主設計單位簽訂總設計合同,與協作設計單位簽訂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