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無刑事處罰證明,費用10元;
2.證明印章真實,復印件、節本、譯文與原件壹致,復印件與原件壹致,收費5元;
3.證明招標、拍賣、抽簽費用為100至150元;
4.證明遺囑、遺贈、產權、查無記錄費10元;
5.法人資格認證、收養、財產分割、獲證產品抽檢,費用10至30元;
6.出具保函、章程、資信等相關文件的費用為50元至200元;
7.註冊證明商標,收費50元;
8.證明勞保、撫恤金、子女補助金收取5元;
9.證明遺贈扶養協議,收費10至50元;
10,勞動合同證明,5元。
公證處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認證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公證改革的有關規定,公證處應當成為履行國家公證職能、獨立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照市場規則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企業法人。
涉外民事公證:學歷、學位、成就、未受過刑事處罰、婚姻狀況、出生等。
國內民事公證:委托、遺囑、繼承權、聲明、保證等。
涉外經濟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托書、完稅證明等。
國內經濟公證:抽簽、招標、拍賣、證據保全等。
北京委托公證費用:
1.證明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轉讓、出售、股權轉讓金額不足200萬元的,征收比例為0。25%,按比例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計算;200萬元-654.38+00萬元,0。2%;10萬元-5000萬元,收費0。1%;5000萬元-654.38+0億元,0。05%;超過1億元將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金額不足2萬元的,收費比例為1%;2萬元-654.38+10萬元,0收費。6%;1萬元-1萬元,0為收費。4%;1萬元-300萬元,0。2%;300萬元-500萬元,0。1%;500萬元以上,0。05%。
3.證明每份民事協議收費200元,涉及財產關系雙重征收。
4.證明收養關系父母與收養人為* * *關系的,每項收取400元;父母單方將孩子送養的,每件收取600元;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只收費800元。
5.財產繼承、贈與、遺贈證明,按照受益比例收費不足20萬元的,按2%收取;20萬元-50萬元是1。5%收費;50萬元-654.38+0萬元按654.38+0%收取;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費;最低收費,200元。
公證程序:
1.攜帶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資料,委托律師設計公證的法律方案。
2.當事人認可律師設計的方案後,律師會聯系辦理公證。
3.在律師的指導下,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在某些情況下,公證處可能不予公證。此時,可以委托律師見證)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三條。
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
(二)銷毀或者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的;
(三)詆毀其他公證員、公證員或者以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公證業務;
(四)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五)違反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的;
(六)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