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
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憲法內容處於核心地位,憲法規範處於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效力。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是最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的體現,也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基本規律的體現。因此,憲法的基本原則是我們制定法律時必須遵循的原則。
第二,法律統壹原則
法律體系的統壹,是指法律體系的內容協調壹致,人民的利益和意誌得到集中表達;不同級別的法律規範在效力上服從和遵循不同的層次,並與憲法規範相統壹。法律統壹原則包括兩個要求,即法律體系內容的統壹和法律體系形式的統壹。
法律體系內容的統壹,是指在橫向關系中,各部門法所表達的意誌內容和利益內容相互協調,沒有根本沖突;在縱向關系中,各級規範所表達的意誌和利益的內容都是從屬於各級的,具體利益從屬於根本利益,局部利益從屬於整體利益。橫向的部門法和縱向的各級規範所表達的意誌和利益的內容總和,是人民根本利益和要求的完整表達。
法律體系形式的統壹是指部門法與規範的協調以及不同效力層次的法律規範的協調。
部門法與規範的協調首先要求部門法與規範的總和能夠涵蓋需要調整的重要社會關系,其規定的權利義務不能沖突;其次,要求實體法與程序法相對應,以保證有權利就有權利實現的途徑和程序,有權利就有權利救濟的途徑和程序。
效力層次不同的法律規範的協調,要求下級規範必須服從上級規範,下級規範作出的權利義務規定不得溢出上級規範授權的範圍,不得與上級規範相沖突。
第三,民主原則
立法的民主原則有兩個要求:壹是立法的內容必須表達人民的意誌;第二,立法過程必須確保人民的參與。
立法的民主原則直接源於我國的性質。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因此,中國的立法必須體現人民的意誌,確保人民通過各種渠道進行立法。
貫徹立法的民主原則,必須在立法活動形式上妥善處理專門機構工作與群眾參與的結合。
四、從實際出發,科學立法的原則
這壹原則要求的是法律的科學創造。法律創造的科學性意味著法律創造必須反映客觀規律的要求。這裏有兩個方面:法律的創制必須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法律的創造必須符合其自身的法律調整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