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的離婚程序如下:雙方就離婚有關問題達成協議後,* * *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非內地居民需出示本人相關身份證明。壹、如何辦理涉外婚姻的離婚手續涉外婚姻的離婚手續如下:1。雙方就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共識;2.***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3.對非大陸居民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和臺灣省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有效護照和身份證,外國人應當出具有效證件等材料。2.涉外婚姻離婚起訴的管轄有哪些規定?關於涉外婚姻離婚訴訟管轄的規定是:華僑在中國境內結婚定居的,由結婚地或者壹方在中國境內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國外結婚定居的華僑,由壹方當事人原住所地或者在中國最後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是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在中國要求離婚的,人民法院認定夫妻壹方在中國有戶籍或者住所的,有管轄權。三。涉外婚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不僅體現在《民法典》的各種法律規範中,也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這壹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即夫妻雙方對同壹財產享有平等分割的權利,平等承擔相同的義務。在分割同壹財產中的生產資料時,應盡可能分配給需要生產資料並能充分發揮其效用的壹方;在對* * *與物業內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專業性工作的需要,以充分發揮物業的使用價值。不可缺少的物品,按照實際需要和有益使用的原則歸壹方所有,由共有人按照公平原則和離婚時的實際價值補償另壹方。3.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在同壹生活中被消耗、損壞、滅失的,另壹方不作賠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法》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如下: (壹)婚姻登記機關有管轄權;(2)夫妻雙方要求離婚的,應當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6)雙方各提交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