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壹個活著的人像迪安·龐德那樣對法律思想有如此深遠的影響。到他93歲的時候,他已經聞名世界了。自1896發表第壹篇論文以來,他已經寫了很多,見解透徹。人們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總是有爭議的論點——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們總是能從中獲得壹些東西。在他的1960篇論文的目錄中,發表作品總數已經超過2000篇。他對法律文學的傑出貢獻在法學界無人能及。
《普通法的精神》是迪安·龐德最傑出的作品之壹。他在1921的夏天在達特茅斯學院做了壹場精彩的演講。這部創造性的著作是社會法學的開創者對這壹理論精神的深刻闡述。
《普通法精神》第壹版出版時,也在法律工作者和普通讀者中廣為流傳。今天依然如此。它生動地向讀者講述法律,而不是為法律工作者提供枯燥的專業工具。它盡力讓讀者對我們的法律制度有壹個清晰的了解,簡明、全面、簡單。
我還清楚的記得我第壹次看這本書是在1926,當時我還是法學院的大壹新生。作者闡述的新法哲學吸引了我和我的同學,讓我們興奮不已。他呼籲在法律傳統中註入社會理想;他堅持關註公益,就像關註個人利益壹樣,應該在法律的發展中占有壹席之地,法律應該隨著新的社會形勢而變化。
幾乎兩代美國法官和律師都對此做出了回應。在這本書和迪安·龐德其他著作的影響下,我們的法律今非昔比。現在重讀這本書,我對“清教主義與法律”和“拓荒者與法律”這兩個章節印象特別深刻。他們深入分析了清教徒和先驅對我們今天法律制度的影響。他們兩人都把對最大限度個人自由的堅持和對專制政府的排斥深深鐫刻在我們的法律上。
清教徒和拓荒者走向了極端。他們反對必要的立法改革和對法律和程序的重要更新,但同時給我們留下了尊重人格和個人權利的寶貴遺產。
近半個世紀前,迪安·龐德在這本書中正確地預言了協調社會和個人利益的迫切必要性——這壹點直到今天仍為我們所奉行。
因此,這本書壹直為法官和法律工作者所珍視,不僅因為它的哲學和歷史意義,還因為龐德院長的樂觀和信念,即法律可以與時俱進,而不會失去其基本價值。這種信念來源於過去和現在不可分割,還可以共同建設美好未來的理念。
阿瑟·戈登堡
1963美國最高法院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