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關系。即認清規律的本質,知道為什麽和為什麽。我們應該充分理解法律,認識法律本身的內在聯系。包括法律本身的內部關系、法律與法律的關系、法律與法理學的關系。
2、建立聯系,即將新的、不熟悉的規律納入已掌握的知識體系,進行新舊融合,形成新的知識體系。妳對法律理解得越深,妳建立的聯系就越多。接觸越多越好記。
二、組織記憶“理解不等於記憶”有些規律雖然理解了,但不代表記住了。在理解了規律的含義後,要采用概括、概括、圖示、比喻等方法和技巧來簡化記憶規律。將零散的法律法規系統化;抽象的規律被形象化了。讓結構更清晰,脈絡更清晰,存儲更有條理,提取更容易更準確。那麽,我們在復習過程中如何組織呢?下面,簡單介紹幾種方法,供大家參考:
1,泛化。面對種類繁多的司法考試法律,簡化的意義尤為重要。司法考試涉及的科目和條文很多。在這些規定中,還有很多知識點和規定對於司法考試來說毫無意義。所以我們需要把需要記憶的信息簡單化,刪繁就簡,抓住重點知識點進行記憶。只有簡化才能加強,簡化的過程就是不斷提高對規律的認識,逐步加深理解的過程。
2.大綱。大綱是記憶規律的主線,它就像記憶的藤蔓。寫提綱就是對記憶規律進行分析、綜合、總結、提煉,形成記憶提綱,把提綱背下來。回憶時“拉藤動葉。”大綱也可以理解為課本記憶中的路徑筆記。
3.圖表。圖表可以勾勒出事物的輪廓,讓人壹目了然。在很多司法考試的參考書中,我們經常會看到系統圖、比較圖、排列圖等等。我們應該關註這些圖標,不應該與它們擦肩而過。如果時間允許,最好在復習的同時,把規則和筆記用圖標的形式記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