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全國首個“反賄賂管理制度”,由深圳參照國際先進理念制定。實施並通過認證的企業,相當於擁有了壹張“幹凈名片”,將優先享受優惠政策。深圳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子興表示,“深圳標準”的制定實施,是深圳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全新探索,對推動反腐工作從“不敢腐”走向“不想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014,深圳啟動《深圳標準》起草工作。深圳市紀委副書記孟昭文表示,目前我國主要是在法律層面打擊企業行賄,尚未建立從企業管理角度出發的行賄防治機制。“深圳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將填補這壹空白。
今年5438年6月+10月,《深圳標準》向社會征求意見。4月通過專家評審,並上報市主管部門審批。《深圳標準》共分10章,定義了建立和實施反賄賂管理體系的全過程,包括了解組織背景、明確管理職責、規劃和實施反賄賂管理體系、提供資源支持、績效評估和持續改進。
例如,標準要求組織明確與反賄賂管理相關的責任,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的責任。組織應為反賄賂管理體系的建設和運行提供必要的資源,包括人力、財力和物力。特別是在人力資源方面,要求在聘用合同中納入反賄賂條款和要求,在聘用和提拔關鍵崗位人員時進行盡職調查。
《標準》還要求組織加強反賄賂管理相關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提出了八項控制措施:對特定項目、交易、活動、業務合作夥伴和特定崗位低賄賂風險員工進行盡職調查;實施充分的財務控制措施;加強對采購、運營、銷售、業務、人力資源、法律和監管活動等非財務方面的控制;嚴格管理禮品、招待、贊助費、捐贈等福利;確保管轄範圍內的機構(如下屬機構和子公司)符合反賄賂管理體系的要求。為商業夥伴提出反賄賂措施;建立並實施報告程序;建立並實施賄賂調查和處置程序;當發現現有措施無法管理風險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對策。
“通過這些措施,反賄賂管理制度的要求與組織的經營管理緊密結合,反賄賂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夏昆山說。
“深圳標準”不是強制性標準。想要參與的企業可以選擇某項業務(如采購、銷售等賄賂風險較高的業務)自行導入,也可以由第三方機構協助導入。實施後,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是否進行認證,認證流程與質量管理體系類似。通過認證的企業將在政府采購、建設工程招投標、產業配套資金等方面獲得優惠。
截至目前,包括CIMC、萬科、中興通訊在內的60多家企業參與了試點。“深圳將加大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真正讓誠信、規範管理的企業先享受到政策紅利。”張子興說。
真正落實,讓好的風氣形成氣候。我相信腐敗自然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