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0日,楊某梅懷疑比她大10歲的丈夫唐有外遇。當晚7時許,唐下班後和工友壹起去菜市場買菜時,她懷疑他是去和自己的“情人”約會,便尾隨丈夫唐回到平湖街宿舍(夫妻倆住的地方)。之後,楊某梅發生爭吵,並動手打架。
案發當晚,楊某梅到宿舍對面小賣部給唐買啤酒和紅牛飲料,並將事先準備好的搖頭丸放入紅牛飲料中給唐喝。完了之後,唐回到自己的房間,睡覺去了。楊某梅證實,唐經過壹番試探後已經睡著了。
接著,楊某梅找來壹條白色塑料繩將唐的雙手綁住,脫下其短褲使其赤身裸體,再用塑料繩將其雙腳綁住,並在床邊用藍色電線將丈夫的脖子綁住,用四塊白色膠帶封住其口鼻。
楊某梅將唐捆綁後實施犯罪。她先用手捂住唐的口鼻,然後用右手掐住他的脖子,致使唐窒息而死。最後,楊某梅用事先準備好的鋼刀將唐的生殖器官割掉,作案後逃離殺人現場,並將唐的陰莖扔在路邊水溝裏。案發後,楊某梅潛逃至東莞,於8月21日晚在東莞被警方抓獲。
2065 438+00 2065 438+00 5月3日,楊某梅被控故意殺人罪,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深圳中院審理此案後,楊某梅當庭認罪。根據他的敘述,唐比她大10歲。婚後他們生了兩個兒子。他們原本生活幸福,但就在事發前幾年,唐有了外遇。他們經常為此事吵架,甚至還經常被唐打,因此夫妻關系並不融洽。
楊某梅回憶,唐曾揚言要帶著出軌對象飛走,並將楊某梅肢解。她被這些話刺激後心生怨恨。事發當晚,唐又打了她,壹時沖動將她打死。作案後,她後悔不已,打算自殺。她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她不能擔心她的兩個孩子。
楊某梅當庭認罪悔罪,稱希望公婆能撫養他們兩個孩子,並將三萬元積蓄全部給公婆作為孩子撫養費。
邊肖認為,在日常生活中,夫妻應該相互理解和包容,相互尊重,加強溝通。當夫妻關系出現危機時,首先要反思自己,通過積極溝通解決問題;當矛盾激化時,要保持冷靜,采取和平合法的手段解決問題。避免壹時沖動采取過激行動,導致無法挽回的悲劇,給雙方家庭造成更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