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深圳(前海)+品牌名稱+行業+有限公司)
2.所有股東的法人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信息。
3.註冊資本:純港資(所有股東均為香港人或香港人註冊控制的香港公司,無資本要求)等500萬以上。
4.股東出資比例
5.經營範圍:(金融行業和財務管理不能做)(除融資租賃和商業保利外,其他投資或金融行業需要深圳市金融辦在金融行業的前置審批)。
經營範圍中不能出現投資、房地產等字眼。
6.註冊地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壹路1號A座201室(前海董秘統壹地址)
目前前海管理局已經下發了調查問卷,前海未來地址即將收費。
二。投資者身份公證文件:香港公司(個人)請中國委托公證機構公證,並加蓋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轉遞專用章,
外國公司(個人)求(當地公證處公證)並經我駐當地使(領)館認證。
3.境外自然人在前海可以簽約的,不需要提供公證文書。
前海外資註冊資本要求
前海外資企業註冊資本要求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等值外幣),純港資企業註冊資本不要求。金融租賃公司的註冊資本超過10萬美元。
前海註冊外資企業工作流程
港澳臺資企業進入公司的流程與外資企業在前海公司註冊的流程相同。
1.準備公證文件。
2.外國投資備案
3.工商登記註冊
4.營業執照的辦理
5.提出
6.銀行賬戶的處理
壹.清單外:備案系統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簽署的企業設立登記信息表、實際控制人身份。
1,地址托管協議
2、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多證合壹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3.景明
4.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5.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董事長、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6、投資者的主體資格
7.送達被授權人的法律文書的主體資格或自然人身份。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原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
9.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提交驗資報告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銀行確認書。
10,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復印件。
二、清單內:審批制
申請人將向壹個受理窗口提交企業審批材料和工商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材料:
1,申請設立外資企業;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外商投資企業章程;
4.外商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成員候選人)名單;
5.投資者的信用文件;
6.投資者的有效身份證明;
7.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可能造成環境影響的項目等特殊情況下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應當提交環保部門出具的相關批準文件;
1.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被批準後,外國投資者應當在領取批準證書之日起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2.外資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期限內在中國投資;逾期不投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吊銷其營業執照。
3.正常外資公司應在成功設立的三個月內投資65,438+05%,其余部分應在兩年內投入;或者半年內完成壹次性投資(時間從取得營業執照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