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地點違法停車將被罰款1,000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確不準停車或者臨時停車的路段;居民區、單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橫道、黃色廣場、公交車站。因違法停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處2000元罰款。在其他道路和路段違法停車將被罰款200元。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二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在實行臨時停車收費的路段違法停車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深圳市公共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執行機動車違反停車和臨時停車規定分級處罰具體執行標準的通知
為進壹步加強道路停車秩序管理,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我市道路停車和臨時停車違法行為(以下簡稱“違法停車”)實施分級處罰,現將具體實施標準通知如下:
壹、在下列道路、路段違法停車的,罰款在500元以下。
(壹)立交橋、高架橋(含匝道);
(二)同方向只有壹條車道的路段;
(三)我局依法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以及設有臨時停車泊位的路段。
二、在下列道路、路段和部位違法停車的,罰款1000元。
(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確禁止停車或者臨時停車;
(2)居民區和單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橫道、黃色廣場、公交車站。
三、因違章停車造成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堵塞的,罰款2000元。
四、除上述壹、二、三項所列情形外,在其他道路和路段違法停車的,罰款在200元以下。
五、同時符合兩種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處罰。
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本人可以將其拖至指定地點停放。
七、依照法律規定,交通警察可以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設施,通過在交通繁忙路段違法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的方式收集證據;在機場、港口、碼頭、車站等禁停區域違法停車、臨時停車的,責令立即駛離,並依法處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嚴格適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圖像取證技術規範》進行取證調查:
(a)在高速路段非法停車;
(二)在路口、人行橫道、黃色廣場、公交車站等處違法停車的。;
(三)不緊靠道路右側違法停車的;
(四)在機場、港口、碼頭、車站等區域路段違法停車的;
(五)因排隊擁堵造成違法停車或者在排隊緩慢擁堵路段違法停車的;
(六)高峰時段違法停車的;
(七)違法停車等嚴重影響交通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