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教師資格條例》、《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掃除文盲工作條例》、《幼兒園管理條例》、《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的暫行辦法。 《學校體育條例》、《普通高等學校學業證書管理暫行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行政處罰實施暫行辦法》、《中小學電化教育規則》、《中小學德育規則》、《兒童校外教育機構規則》、《流動兒童教育暫行辦法》、《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試行辦法》、 《成人高等學校設置暫行規定》、《廣播電視大學暫行規定》、《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暫行規定》、《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對與研究生同等學力人員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暫行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管理規定》、《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則》、《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漢語水平考試(HSK)辦法》、《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 《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管理處罰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幹規定》、《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
例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下簡稱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法。《教育法》的頒布是關系我國教育改革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壹件大事,為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推進教育改革發展,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體系,維護教育關系主體的合法權益,加快教育法制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教育法的頒布,標誌著我國教育進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階段,將對我國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對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基本精神是用法律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保障教師待遇和社會地位的不斷提高;加強教師規範化管理,確保教師整體素質的不斷優化和提高。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為了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健康水平,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