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
2、行為人和相對人以虛假意思表示合同無效。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但是,強制性條款不使合同無效的除外。
5.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無效合同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無效的,行為人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效的合同應符合以下要求:
壹、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作為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即作為合同主體的自然人應當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作為合同的主體,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具有不同的行為能力。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只有在登記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濟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只有在其經營範圍內簽訂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第二,意思真實。
意思表示和真實表示是壹切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
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采取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者規避法律,或者違背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就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損害他人利益,不得危害國家和社會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