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規則
潛規則,也稱“遊戲規則”,是指壹些沒有透露,但心照不宣的規則。各自領域的不成文和不公平被大多數人默認和遵守,成為相關法律法規之外的另壹套行為準則和規範。遊離於法律法規之外的各行各業的“規矩”和“慣例”,本質上都是不規範的、反規矩的、“表外”的、“黑幕”(比如招生、官場、足球、娛樂圈的潛規則等等。).
潛規則有什麽特點?
1,潛規則是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
2、這種行為約束,根據當事人的受益或受損能力,是在社會行動者的互動中自發產生的,可以減少當事人之間的沖突,降低交易成本;
3、所謂約束,即越界的行為必然會招致報復,對這種利益後果的認識加強了對對方行為預期的穩定性;
4.這種實際遵循的規則,背離了正義的理念或正式制度的規定,侵害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制度所維護的利益,所以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有明確的認可;
5.通過這種隱蔽性,當事人將正式規則的代表屏蔽在局部互動之外,或者將其拉入私下交易,並憑借這種私下規則替代獲得正式規則無法提供的利益。
“潛規則”壹詞最早出自伍肆的《潛規則:中國歷史上真正的遊戲》。在書中,吳先生並沒有給出確切的定義。在《潛規則》之後的第二本《血酬法》中,吳先生試圖對上述進行定義。
對待“潛規則”的四種理性態度
對“潛規則”有四種合理的態度。
第壹,至於“潛規則”,不排除有合理的地方。然後,讓合理的地方“浮出水面”,大家都遵守。不要讓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潛水”;
第二,對於決策者來說,那些“潛規則”永遠是在初始狀態下被隱藏和破壞,等這些“潛規則”流行起來就來不及了;
第三,對於官員,要有免疫力,不能按“潛規則”做事;
第四,對於社會,要大力倡導規則意識,堅決反對“潛規則”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