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子鑒定可以強制嗎?非婚生子女的權益保護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註。目前社會上的弱勢群體非常多,不能及時得到法律的保護。但在很多情況下,由於被告不配合親子鑒定,他們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在確認親子關系的訴訟中,親子鑒定是否可以強制,是否可以直接推定對拒絕親子鑒定壹方不利的事實成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壹庭的意見,親子鑒定因涉及身份問題,原則上應以雙方自願為原則。但如果非親生父母和與其共同生活的父母有相當證據證明被告是其生父或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急需撫養教育,被告不能提供足夠證據推翻親子鑒定,拒絕做親子鑒定的,應當推定親子鑒定成立。二、親子鑒定的原理是什麽?1.親子鑒定應以雙方自願為原則。親子鑒定不僅涉及到人與人之間家庭關系的變化,還涉及到婚姻的穩定。因此,基於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促進團結和防止沖突,應謹慎對待需要進行親子鑒定的案件。雙方自願要求進行親子鑒定的,依法予以支持。2.申請親子鑒定的壹方要完成相當的舉證責任。親子鑒定關系到夫妻、子女與他人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因此,在壹方拒絕做親子鑒定的情況下,提出親子鑒定的壹方應當承擔與其主張相適應的舉證責任。只有當申請人完成了行為意義上的舉證責任,足以讓法官感到自信時,才能請求親子鑒定。親子鑒定可以是強制性的。在離婚案件的處理過程中,如果夫妻壹方不申請親子鑒定,另壹方不同意,法院可以決定強制進行親子鑒定。互相配合是夫妻雙方的義務。這項義務是強制性的,不能違反。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3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並有正當理由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