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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法律碩士?

法學碩士(1)是法學專業學位教育中介於法學學士和法學博士之間的壹個層次。是為法學專業的考生在本科階段報考的,側重於紮實的理論研究,旨在為國家培養全方位的學術人才。入學考試主要是年初的研究生全國統壹入學考試(簡稱“統考”)。被錄取後會獲得研究生身份。畢業時,如果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符合《學位條例》的要求,可以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與法律碩士不同: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是兩個方向截然不同的專業。法律碩士教育屬於普通碩士教育,以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而法律碩士屬於專業學位教育的範疇,法律碩士教育更註重應用型人才的培養。

編輯本段法律碩士、法律碩士與司法考試的區別。

第壹,LLM所有專業,包括本科非法學習的,都可以報考。但是LLM的話,只允許法律專業的報考,只允許非法律專業的報考。第二,招生方式和考試題型不壹樣。法律碩士是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的高校單獨命題(公共課外活動除外)。全國重點大學和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壹般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法律碩士是通過全國法律碩士試點單位的聯考來招生的,全國只有少數重點院校有權利招收法律碩士。法律碩士專業課的試題是高校自主命題,但正因為如此,法律碩士考試的公平性和客觀性存在很大缺陷,對其他學校的考生不公平。法律碩士的考題是國家統壹的,具有很高的公平性。所以基於公開平等的考慮,更多的考生報考法律碩士,也是受歡迎的。再次,教育方式和培養目標不同。每個法學碩士都有導師,導師在學習期間可以得到全面的指導和深入的法學理論學習。所以LLM的專業化分工很細,研究領域壹般只有壹個方向。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養方向以學術研究、科研教學為主,向高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學術法律人才。LLM不是專科,壹般入學時選擇壹個方向學習。實行“雙導師”制,即校內導師講授法學理論,校外導師講授法律實務。法律碩士的培養方式更加註重實踐和應用,主要是學習現有的法律法規,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高級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企業法律顧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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