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特點:
1,危害社會。即行為人通過自己的作為或不作為對社會造成危害,這是犯罪最本質或最基本的特征。如果壹種行為沒有危害社會,或者沒有破壞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穩定,就沒有必要通過法律來制止或懲罰這種行為。
2.它具有刑事違法性。刑法應該禁止犯罪行為。犯罪是有害的,但危害社會的行為是多種多樣的,不僅包括各種違法行為,還包括違反社會道德和紀律的行為。
3.侵入力
法益侵害是指對刑法保護的利益的侵害。這裏刑法保護的利益是法益。刑法法益是與社會生活相關的重要利益。
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和犯罪客體。犯罪主體是實施犯罪的人;主觀方面是犯罪主體的心理狀態;客觀方面是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犯罪客體是受刑法保護的、受犯罪行為侵害的社會關系。
(2)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體對危害行為及其危害後果的心理態度。包括罪(犯罪故意或犯罪過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動機。犯罪故意有兩種:壹種是直接故意,另壹種是間接故意。過失犯罪有兩種,壹種是過失,壹種是過於自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
壹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分裂國家的行為,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私人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為,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應當依法懲處的行為,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