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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經濟法律關系?

經濟法律關系是指經濟法主體根據經濟法律規範的規定,在國家幹預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經濟法律關系有三個基本要素,即主體、客體和內容。

(1)主體。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又稱經濟法主體,是指依法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享有經濟權利,承擔經濟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享有經濟權利的壹方稱為權利主體;承擔經濟義務的當事人稱為義務主體。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經濟組織內部機構、自然人、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個體工商戶。

(2)對象。經濟法律關系客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客體。客體是確立權利義務關系性質和具體內容的基礎,也是確定權利是否行使、義務是否履行的客觀標準。如果沒有對象,權利和義務就失去了依附的對象和載體。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有形財產、經濟行為和智力成果。

(3)內容。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經濟權利和義務,是經濟法律關系的核心。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性質的不同而不同。這是由經濟法律規範的不同規定和經濟法律關系當事人的不同目的所決定的。

經濟法律關系作為眾多法律關系中的壹種,除了法律關系的壹般特征之外,還有其自身的特點。

1.經濟法律關系是經濟管理關系和經濟合作關系相統壹的法律關系。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和經濟合作關系雖有區別,但它們是有機統壹的,是社會經濟關系中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

2.經濟法律關系是以經濟權利和義務為基礎的。任何法律關系都是基於當事人之間的某種權利和義務。經濟法律關系中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是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否則就不是經濟法律關系。這種經濟權利和義務直接反映了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體現了經濟。

3.經濟和法律關系應采用書面形式,但法律允許的口頭形式除外。經濟法律關系的產生和變化壹般以法律書面形式表現出來,以反映經濟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和嚴肅性,並作為今後處理可能發生的糾紛的依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民法第2條規定了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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