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譽為“羅馬法制建設的第壹步”就是十二銅表法。十二銅表法又稱十二銅表法,是古羅馬國家立法的豐碑,也是最早的羅馬法文獻。十二銅表法包括債法、繼承法、婚姻法和訴訟程序法等。它基本上是羅馬傳統習慣法的匯編,表現出維護貴族和富裕平民利益的傾向。
2.公元前五世紀,羅馬法還是習慣法,解釋權由貴族法官掌握。法官利用這壹權利來造福貴族。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經過長期鬥爭,於公元前449年,迫使貴族成立十人委員會(十人小組),制定並公布成文法。
3.它被命名是因為這個語法被刻在十二個標誌上(青銅表)。十二銅表法基本上還是按照舊習慣法制定的,還是保護貴族奴隸主的利益。但它規定了奴隸主的私有制、家長制、繼承、債務、刑法和訴訟程序,限制了貴族法官隨意解釋法律的權力。
4.第二個發展時期是羅馬對外擴張到國家解體的時期,即公元前3世紀到公元前27年。這壹時期,羅馬積極對外擴張,掠奪土地和奴隸。但此時各種社會矛盾日益尖銳,最終導致了共和國的崩潰。這壹時期最大的特點是羅馬公民按照民法享有特權。
5.羅馬公民,無論是在羅馬還是在被征服的土地上,都比被征服地區的居民享有特權。此後,出於貿易發展和加強統治的需要,羅馬統治者開始參照民法的相關規定對非羅馬居民進行管理,並由此逐漸形成了民法。
6.第三個時期是帝國時期,從公元前27年到3世紀初。這壹時期,羅馬帝國的商業和手工業空前繁榮,社會制度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公民和臣民的差異逐漸消失。這樣,至少對自由民來說,私人平等就出現了,在這種平等的基礎上,羅馬法就發展了。
羅馬建築的核心
羅馬法的本質是私法。羅馬法傾向於保護私權,個人權利的保護成為羅馬法的重點。羅馬法中公權和私權的劃分體現了對私權的關懷和保護。羅馬法的突出特點是強調私法和實體,即強調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確定。
其實羅馬法是現代意義上的私法,保護私權,是私權的法律體現,蘊含著以私權為本位、權利為本位的思想,成為現代民法的基石。因此,羅馬法本質上是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