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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三方協議?簽訂三方協議有哪些註意事項?

三方協議的全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屬於“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形式”。

簽訂三方協議的主要目的是保障高校畢業生的壹系列權益,解決應屆畢業生的公積金、檔案、戶籍、保險等問題。三方協議自三方完成簽約之時起實施,畢業生被用人單位接收後終止。

作為即將畢業開始工作的大學生,在簽訂三方協議時壹定要註意以下幾個方面,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01,嚴格按照企業先簽字蓋章,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再蓋章的步驟。壹些畢業生在與企業談妥薪資福利後,趕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結果企業填內容蓋章時,和之前承諾的待遇大相徑庭。

這時候妳只能選擇默默承擔或者違約,但是違約需要賠償違約金,可能會導致妳白白損失壹筆錢。

02,盡可能減少違約金。壹些企業為了留住人才,也可能會設置高額違約金,挪作他用。畢業生不想進企業工作,就會面臨高額賠償,讓當事人“望而卻步”,最終讓自己受委屈。所以在簽訂三方協議的時候,壹定要和企業協商降低違約金或者直接去除違約金。

03,要看合同裏的試用期。壹般企業的試用期為3個月,不超過6個月,而高校、事業單位等部門的試用期為壹年。如果企業或用人單位設定的實習期/試用期過長,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對方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04.識別用人單位的填寫名稱是否與有效印章上的文字壹致。如果用人單位填寫的姓名與有效印章不壹致,說明妳簽的協議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還有,在填寫專業名稱的時候,也要註意和學校的保持壹致。不要犯錯誤。

三方協議簽了之後,基本上就意味著妳的工作已經確定了,壹定要重視,不要迷茫。同時也給即將畢業的學長們壹個建議。找工作不僅要看眼前的工資,還要看未來的發展。如果以後企業和崗位能有很好的發展,哪怕現在待遇差壹點都可以接受,也不要妄自菲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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