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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設計施工總承包?法律依據是什麽?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受業主委托,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或幾個階段進行承包。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成本全面負責。

設計和施工總承包流程如下:

1,E+P+C模式(工程采購施工)

工程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相結合)是指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服務,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成本全面負責。它是目前中國最重要的工程總承包模式。

交鑰匙總承包是工程采購施工總承包業務和責任的延伸,最終是向業主提交壹個滿足使用功能並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

2.E+P+CM模式

設計采購和施工管理總承包(EPCM:工程、采購和施工管理相結合)是國際建築市場上較為流行的工程支付和管理模式之壹,也是我國目前實施的總承包模式之壹。EPCM承包商由業主委托或招標確定,承包商直接與業主簽訂合同,全面負責工程的設計、材料設備供應和施工管理。根據業主提出的投資意向和要求,通過招標為業主選擇和推薦最合適的分包商,完成設計、采購和施工任務。設計和采購分包商對EPCM承包商負責,而施工分包商不與EPCM承包商簽訂合同,而是由EPCM承包商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與業主有合同關系。因此,EPCM承包商不必承擔施工合同風險和經濟風險。EPCM總承包模式實行壹次性總報價支付時,EPCM承包商的經濟風險控制在壹定範圍內,承包商承擔的經濟風險相對較小,利潤相對穩定。

3、設計+施工總承包(D+B)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設計和施工,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成本全面負責。

4.根據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項目總承包也可采用設計-采購總承包(E-P)和采購-施工總承包(P-C)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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