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工資有兩種支付方式:1。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含生育保險)的,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向社保中心申請後,由社保中心支付。陪產假工資通常按照當地社會工資標準支付。當員工工資高於社會工資標準時,用人單位將補足差額。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職工在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單位按照配偶生育時間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算。
在陪產假期間,雇主還必須向雇員支付工資。陪產假工資的結算方式有兩種: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向有關部門申請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陪產假期間,工資壹般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高於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 *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衍生問題:
產假期間補貼正常發放嗎?
正常的頭發。國家將給予公司補貼。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